期刊文献+

为什么不签劳动合同?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我的办公桌上放着一叠由原件、传真件和复印件组成的案卷材料、由于当事人的疏忽,该案已经错过了诉讼时效。法律在其面前已显得无能为力,权益的丧失成为无可挽回的必然,留给我们的只有无尽的思考。出了事才发现没签合同王晓春,某贸易公司深圳分公司的部门经理。1998年11月,在与客户谈业务时,受到歹徒意外袭击,不幸殉职(凶手负案在逃)。王从1994年开始在这家公司尽力,担任深圳分公司经理后,做出了不凡的业绩,将业务从不足10万元做到近百万元。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从王一开始在公司工作到其遇害。
作者 梁枫
出处 《中国就业》 2001年第5期32-32,共1页 China Employme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