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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各地都求“实”转发江苏两张“卡”——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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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27日,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就转发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实行《下岗职工再就业交费登记卡》、《城镇再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卡》制度有关办法,致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信中指出,为了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监察部、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总工会。
出处 《中国就业》 2001年第6期11-12,共2页 China Employ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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