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曾见光伟落款署“时居乐道院”,其实无院可言,只是他上一世纪80年代居潍坊时的两间平房。古人将道、业与“乐”字联系在一起的说法颇多,但“乐道”之说为人定重,是因将乐字作乐于或喜爱解,将那道字作名词解,体现了主体于其所事容体之心态。孔子关于“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之说也是这个意思。所以,我认为对于艺事仅仅有苦功之所以不足,因为艺术之生产是一种精神的投入,必有情感之寄托,方可乐于斯,并得斯之乐。如果仅仅讲苦功,可能就有些被动,有被迫事所苦役之嫌,当然无苦功亦必不成,故笔者认为艺术乃快乐的苦役,或艰苦的乐事。光伟明于此,几十年来乐此不疲,后来调任山东艺术学院教授,作画改署“于乐佛山下”了,乐道敬业之更趋专一,故于此道渐有成就。 光伟为吾师希宁先生之甥,有得天独厚之优,亦有大树之下难成大树之虑。笔者亲见光伟所作巨幅梅花,深得于师造型与笔墨之妙理,然不轻易示人,因为他的目标是“寻求自己的艺术世界”。于师对其目标也备加赞赏,故光伟亦无“离经叛道”后顾之忧。
出处
《美术》
北大核心
2001年第7期62-45,共2页
Art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