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1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北大核心
2001年第5期386-387,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