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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规定十二种不称职领导要调整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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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南省日前出台《湖南省调整不胜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对12种领导干部界定为不称职。根据该《暂行办法》,这12种领导干部是;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在年度考核或届中、届末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30%、经组织考查不胜任现职;工作实绩差,因主观原因未完成任期目标,或连续2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
出处 《廉政瞭望》 2001年第10期11-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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