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戴天敏,原中国投资银行湖南分行代理行长。戴天敏伙同该行综合计划部主任孙建新,在1992年7月至10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使,向湘粤公司投放货款高达4400万元之巨,先后3次收受巨额贿赂,各分得赃款30万元人民币和45万元港币。案发后,分别从戴、孙处追缴赃款折合人民币78.1万元。但是,戴、孙发放的货款,仅收回本金290万元,国家财产遭受了巨大损失。案发后,戴天敏一审被判死刑,二审被判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谈及自己的昨天和今天,戴天敏长叹一声,说:"都怪我资心太重,轻信别有用心的人才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以下便是她不堪回首的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