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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新”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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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规定;将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增加了"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增加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修改后的《婚姻法》
作者 宋安明
出处 《廉政瞭望》 2001年第7期20-2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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