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江上游范围涉及青海、西藏、云南、四川、重庆、贵州、甘肃、陕西、湖北9个省区市47个地市州的348个县级单位(县、市、区、自治县、特区、林区)。长江上游地区(以下简称上游地区)不仅资源富集,而且矿产得天独厚。但由于工业化的程度不高,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尤其是自然生态系统脆弱,严重地影响了上游地区经济的发展。所以,加快上游地区的矿产资源优化配制及生态环境建设研究,有利于西部地区在大开发中增强发展后劲,促进东西部优势互补的共同发展,也有利于繁荣西部地区的经济,增进民族团结。
出处
《理论与当代》
2001年第10期22-24,共3页
Theory and Contempor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