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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权责发生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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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权责发生制的情况来看,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问题之一:加重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负担。1993年7月1日起实行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商业银行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财政部根据金融企业的运行情况不断调整了应收利息的核算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财政部财金〔2000〕25号文规定:"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180天(含18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计人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180天(不含180天)以上,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
作者 孙超 王建
出处 《财政监督》 2001年第2期39-4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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