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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新闻侵权 搞好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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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闻侵权官司"近年来愈来愈多地困扰着新闻单位。据有关部门统计,最近几年全国新闻侵权官司已发生1000多起,涉及的面也越来越广。这些新闻侵权官司使得新闻单位时常走上"被告席",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应诉。而一旦败诉,则毫无疑问影响到舆论监督的可信度,使新闻媒介的公共声誉大受损害。因此,如何防范和避免新闻侵权,已成为每个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的问题。何谓新闻侵权?一般人心目中,新闻失实几乎是新闻侵权的同义语,但实际上新闻失实和新闻侵权毕竟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概念。新闻失实是新闻工作的概念,它是指新闻所报道的事实不真实。如新闻报道将某单位的工作业绩搞错,将甲单位的名称误弄成其他单位的名称等。新闻侵权则是法律概念,它必须具备四个要件:一是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即新闻已经发表;二是致害行为的违法性,即新闻有侵害他人人格权的违法性质;
作者 杭惠珍
出处 《新闻窗》 2001年第4期40-41,共2页 News Wind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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