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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支柱——企业年金面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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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位美国学者曾说道:“从整个社会经济制度来看,没有哪位雇主有权力让员工在10年、20年乃至40年的工作中耗尽其职业生命,然后,像一条被遗弃在海上的破船那样让其剩余的生命在社会上漂流。”人类文明发展到如今,每一位雇主都应当为其员工在某种程度上承担养老的义务已成为社会的共识。 企业年金是社会养老保障的第二支柱,建立企业年金可以提高职工退休待遇和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与竞争力。企业年金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广泛推行,并建主了成熟的运作机制。我国政府已将企业年金写进国家十五发展规划,并逐步推行企业年金制度。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企业年金制度,需要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协调发展。 作为员工福利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养老保障的三大支柱之一的企业年金,在我国已越来越受到各方密切关注。8月25日,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召开“中国企业年金发展之路”研讨会,中外学者、政府官员、驻京企业负责人聚集一堂,共同探讨中国企业年金发展道路。
作者 蔡斌 潘强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0期12-14,共3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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