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工伤官司知多少——关于工伤保险权益(续)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四、伤残待遇 伤残职工根据其致残程度(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享受不同的待遇标准。享受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待遇的(有人称之为“工伤退休”),享受定期工伤抚恤金,其中部分人员还可享受护理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要安排工作,不能安排工作的。
作者 李征宇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1期59-59,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