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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被判处缓刑的养老待遇如何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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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持人: 曾到我局咨询的一退休人员,因在职时有经济方面的违法犯罪问题,而在其退休近一年后被检察机关查处,并被人民法院判为缓刑。而该退休人员单位却未按人退司函(1991)2号等文件精神发给原退休待遇。其理由是该退休人员所犯错误不是退休后所犯,而是退休前所犯,只是退休后才被查处。故不发给原退休待遇。请问这种做法对吗?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1期62-62,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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