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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 我单位在讨论劳部发[1994]481号文时产生了分歧。按该文第五条规定,经济补偿的最高额不超过本人12个月的工资,但第六条规定,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的,每满一年发给相当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没有12个月的限制。怎么理解和执行?我们这里有一位工作了30年的职工,经济补偿金怎么给?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1年第4期63-63,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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