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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该算就要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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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持人: 我单位一工人,从1988年到1993年为临时工,1996年在核对工龄时,原劳动管理人员没有把他当临时工的时间计算为工龄,他于1993年已转为长期工,本人以(64)中劳薪字第344号文为依据,认为应该算,当地劳动部门说上述344号文已废止,所以他当临时工的时间不应计算为连续工龄。这对吗?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1年第8期60-60,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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