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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县级政协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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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正阳县政协三年来围绕上级政协和县委给出的题目,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运用调查、视察、提案、建议案、民主评议等形式,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能,有效地推动了我县的两个文明建设尤其是成功地组织了政协委员对政法部门的民主评议,赢得了县委、县政府、上级政协和全县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是对开展民主监督的有益尝试。一、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从《政协章程》和全国政协《规定》关于人民政协职能的论述上看,政治协商范围广泛,参政议政领域更多,而民主监督大致可分为三块:一是监督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二是监督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三是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监督手段有两个:提建议,作批评。监督形式有六种:建议案、调研报告、提案、委员视察。
作者 阎怀俊
出处 《协商论坛》 2001年第4期11-1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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