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和《公司法》的冲突及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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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J].政法论丛,1994(4):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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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杰.创业板上市与公司法的矛盾[J].财金贸易,2000(12):6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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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姚秀兰.内地与澳门股份公司法律制度之比较[J].法学杂志,1999,20(2):37-38.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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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许蕊娟.关于新公司法认缴制的几点认识[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5,28(11):88-89.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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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军.创立大会法律之悖[J].IT经理世界,2008(11):110-110.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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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黄琨.《公司法》中发起人出资分期缴纳的再思考——以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视角[J].现代经济信息,2013,0(7X):198-199.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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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志宏,武琦.关于股份制企业党组织建设状况的调查[J].党建与人才,1994(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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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刘建勇.对我国公司法关于股票上市条件规定的思考[J].唐山经济,2004(1):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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