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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婚姻法》 重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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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家庭是婚姻所产生的社会细胞。通过修改婚姻法等措施,使这些社会细胞更加健康起来活跃起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是每个人的心愿。 依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决定,修改后的《婚姻法》加强和重视了以下五个内容:即禁止重婚,增设了无效婚姻条款;反对家庭暴力,增设了维护平等、和睦、文明婚姻家庭的条款;安抚无过错方。
作者 孙根发
出处 《山西老年》 2001年第8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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