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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积极有效行使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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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能否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是衡量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在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研究和探索,更加充分有效地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
作者 杨茂泉
出处 《新疆人大》 2001年第10期12-1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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