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虚造索债数额输了官司又被罚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石河子一家公司的工人关某,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起诉称:1997年2月,被告龙某的丈夫杨某从他处拉走旧电瓶一个,折价6575元,同时借现金2420元;同年4月,杨某为了购买修配材料,又向他借款7500元,共欠他16495元。杨某死亡后,其妻龙某继承了他的遗产,应该由她偿还全部债款。关某向法院提供了杨某所写的两张欠据,以证明杨某确实欠他16495元债款。
作者 杨善明
出处 《新疆人大》 2001年第12期28-29,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