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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人大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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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巴楚县人大常委会把推行执法责任制作为实施依法治县和加强监督的重要措施,积极牵头组织,抓好试点,以点带面,在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和“两院”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在推行执法责任制前,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县委提出了专题报告,得到了县委的支持。县里成立了以县委一位副书记为组长,县人大、政府、县委政法委、“两院”、司法局、工商局。
作者 陈拥军
出处 《新疆人大》 2001年第2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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