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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赤字预算当依法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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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方打赤字预算违反了预算法第28条"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列赤字"的规定。实践证明,打赤字预算不仅违法,而且非常有害。由于没有弥补赤字的手段,地方打赤字预算对预算执行十分不利,极易发生支出项目之间挤占、挪用资金的情况。
作者 闫绿松
出处 《新疆人大》 2001年第6期15-1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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