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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应姓“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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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地方国家事务最主要、最基本的形式。应当说,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履行监督职能、开展监督工作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的成效是显著的。但从总体上看。
作者 贾忠明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01年第2期41-41,共1页
关键词 监督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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