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市政府目前正式出台旨在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并已正式施行。港澳台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权威人士认为,此举是中国政府加大对中国投资的跨国公司的支持力度的具体举措。按照规定,北京对跨国公司在京设立的营业性地区总部取得的收入,免征百公之三的地方所得税,并在出口自营、设备进口、外汇资金划拨等方面给予特殊优惠。规定说,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可以威立自己的财务公司;经海关批准,可以设立保税仓库、保税工厂;鼓励地区总部依法在京设立投资性公司与投资股份公司,并适当放宽对其经营范围的限制。
出处
《重庆与世界》
1999年第2期26-26,共1页
The World & Chongq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