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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店镇推行村干部“减负保证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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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减轻农民负担,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从今年开始,新蔡县砖店镇推行村干部交纳"减负保证金"制度。规定村支书、村主任每人交纳减负保证金200元,其他干部交100元,并与镇人大代表组成的减负监督领导小组签订"保证书",保证除按县政府批准的标准收取提留外。
作者 范林 余建华
出处 《人大建设》 1999年第8期20-2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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