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9年5月31日上午,一份编号为153号的《洛阳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由市人大代表填写上"满意"后,端端正正地放在了洛阳市公安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赵文巧的办公桌上。赵文巧紧紧握住送达意见表的洛阳市人大代表陈双喜的手,笑容满面地说:"感谢代表们对公安部门的依法监督。"陈双喜则乐呵呵地回答:"公安局领导能很好办理代表建议,这也是对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大力支持。"这是怎么一回事呢?代表们答复"满意"的背后经过是什么?此事还得从两年前谈起。一1997年3月,洛阳市公安局、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分行3家以"为防范私刻和伪造印章进行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