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罗山县楠杆镇人大主席团在评议镇直部门工作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加强了对镇直部门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一是坚持对镇直部门的综合测评。每年人代会召开前,全镇36个镇直部门都要向全体人大代表书面汇报工作,人大代表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镇直部门进行综合评价。镇人大主席团根据测评结果进行排队,对前4名的部门进行表彰、后4名的部门通报批评,对连续2年被测评为后4名的部门建议镇政府对其负责人进行调整。二是对镇直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并对与群众联系密切、问题较多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连年测评。通过对乡计生办、土地所、房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