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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提高执法检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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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执法检查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形式之一,近年来已越来越多地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所重视。如何组织好执法检查,切实提高执法检查的实效,是摆在各级人大常委会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笔者认为,要提高执法检查实效,加大人大监督力度,必须注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执法检查的主体应明确规定为人大常委会。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及上级人大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人大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国家权力机关对其执行机关实施监督的重要方面。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政府领导参加当然是必须的,但有人把这种形式上的共同参加误解为共同检查,有人虽然明知人大是检查主体,人大执法检查就是检查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但为"
作者 程广勤
出处 《人大建设》 1999年第9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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