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为理论依据,提出由于主体所处的需要层次不同,主体对保障人的合理需要得到满足的权利,即对人权的需要也是具有层次性的,因此,处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的人民,对人权的需要层次是不同的,这就是西方与中国人权观产生分歧的认识论上的原因,并进一步揭示了当前西方与中国人权观分歧的实质,在于西方国家为了其政治、经济方面的目的,利用人权问题对中国进行干涉。
出处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1999年第1期76-78,共3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Radio & Televisio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