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行批〔1999〕16号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盘县特区机关搬迁到红果镇的请示》(黔府呈〔1998〕18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盘县特区更名为盘县的请示》(黔府呈〔1998〕17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盘县特区,设立盘县,以原盘县特区的行政区域为盘县的行政区域。盘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原盘县特区政府驻地城关镇迁至红果镇。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9年第9期336-336,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