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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公安部通告》,深刻认识"法轮功"的危害性,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彻底清除其影响,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出处 《党的建设》 1999年第9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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