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死刑刍议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死刑,又称为极刑、生命刑、慎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之刑,是刑罚中最古老、最严厉适用范围最广泛的重刑。在适用威吓主义的时代,死刑确实起到过“治乱世用重典”的作用,故被历代统治者大量采用并规定在刑法条文中,尤其是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死刑往往和肉刑结合使用,但是,随着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刑罚从威吓主义一变而为改善主义,特别是1764年意大刊刑法学者贝卡利亚首倡废除死刑以来,死刑的存废逐渐被人们所关注,并成为西方法学界争议的中心,至今尚无定论,但限制死刑,
作者 范倩
出处 《金筑大学学报(综合版)》 1999年第3期44-47,共4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