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6月18日,民进中央收到了由中共中央统战部转来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将“节约、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确定为我国基本国策》问题的复函。中办在函件中高度评价民进中央《将“节约、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确定为我国基本国策》的建议,认为这个《建议》很好,十分重要,充分肯定了民进的这一贡献。民进的这个《建议》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许嘉璐于1998年11月6日签发,正式报送中共中央的。今年两会期间,民进中央副主席楚庄代表民进中央,又以此为题。
出处
《民主》
1999年第7期8-9,共2页
Democracy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