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8年4月至12月,安徽省寿县人大常委会连续5次会议对电信局长期超标准收取住宅电话月租费进行了历时8个月的跟踪监督,结果不仅让城关地区电话用户每年共少掏月租费40多万元,而且为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同级垂直管理部门工作开了先河。当地群众赞不绝口地说:"人大为我们老百姓做了一件大好事。"1998年4月,在县人大常委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中,群众普遍反映,县邮电局住宅电话月租费收取不明,界定不清,标准不一,电话用户意见极大,要求县人大查明情况予以监督。
出处
《中国人大》
1999年第8期21-22,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