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历史上,有许多思想家、哲学家在他们的著作中,都论述过依法治国的主张和思想。新疆维吾尔族大学者、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优素甫·哈斯·哈吉甫在九百多年以前也提出和论述过依法治国的主张。他于1069—1070年在喀什噶尔创作的《福乐智慧》这部经典之作,不仅在语言文化传统价值和艺术价值上跻身世界文学艺术之林,而且在法学价值上也具有重要意义。在近千年之前,他高瞻远瞩地提出了依法治国的主张,要求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法律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惩治贪官污吏,打击坏人,使社稷昌盛,避免危机。他力主用法制来改革喀拉汗王朝的政权,改善王朝的政治思想,曾得到当时许多学者、哲人的赏识。秦人称《福乐智慧》是《帝王礼范》。
出处
《中国人大》
1999年第8期34-35,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