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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 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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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法治国对政府的基本要求是依法行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1998年新一届政府采取的第一个引人注目的重大措施是机构改革。行政机关是依法行政的主体。邓小平同志曾尖锐指出我们行政机关存在的毛病: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官僚主义严重。行政机关的这种状况,必然严重影响政府作用的发挥。因此,新一届政府首先抓住机构改革,以保证政府目标的顺利实现。这是十分正确的。经过一年的艰苦努力,国务院机构改革进展顺利,实现了预定目标。主要是:第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政企分开,属于企业的职能,还给企业;同时,曾由企业代行的行政权力,收回政府。第二,整理政府职能,将一些可以由社会管理的工作200余项,移交给社会中介组织等管理。第三,精简机构,缩减人员。国务院组成部门从40个减少为29个,部门内设机构精简1/4。
作者 应松年
出处 《中国人大》 1999年第Z1期67-68,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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