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走出街道经济的误区 街道经济绝不是“马路经济”,它是城市发展到一定程度上的产物,它由多种所有制形式组成,并以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是以社区为对象,服务于社区,配套于社区,满足社区群众物质、精神生活需要的,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经济形式。那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占道搭建、流动摊贩,绝不是街道经济的组成部分。街道经济从产生发展到现在,走过了艰难的历程。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政策方针指引下,我市街道经济发展迅速,由过去单一公有制形式发展到现在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格局,涉足行业从以手工业为主的街道居民生产组发展到现在的包括修理业、服务业、商业、饮食业、娱乐业、交通运输业等以第三产业为主的几大行业。以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为主的街道经济区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经济发展极具潜力和活力的新的增长点。在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劳动就业,繁荣市场、调整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街道经济以社区为服务对象,在满足社区群众物质生活、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
出处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
1999年第6期107-131,共2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Chengdu Municipal Committ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