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从全国的经济案件情况看,一直呈现上升之势,其速度大大高于刑事案件,而且大要案层出不穷.我省仅去年“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就立案757起,涉案金额高达15亿余元.因此,作为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公安经保工作,在新形势下,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为了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中的职能作用,就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观念、工作方法、管理体制和侦查手段的落后状况,积极探索建立新的经侦专门机构,实现新的经济犯罪侦查运行机制.
出处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1999年第3期68-73,共6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