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国以来,我国制定的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477件,现行有效的212件。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选举法等7部法律,这是新时期国家立法工作的第一批成果。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宪法进行了全面修改。新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从此,以宪法为依据的国家立法工作驶入了快车道。
出处
《中国人大》
1999年第2期37-37,共1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