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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证公共权力正常运行应做的工作一是重建权力理论。从理论上认定公共权力中社会公众的主体地位,而不是把公众当作权力作用的客体。重建权力理论,还必须突出权力中所蕴含的责任和义务,调整公共权力的强制性与支配性的指向,即权力强制支配的对象不是社会公众,而是损害公众利益的人与物。公共权力的运行要对全社会的大众负责,承担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的义务,而不是对少数人负责,保护少数人的利益——这才是公共权力的正位。二是更新当权者的权力观念。要保证公共权力的正常运行,就必须协调好权力行使主体与权力归属主体之间的关系。
出处 《中国人大》 1999年第22期39-40,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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