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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档案的业务指导与档案接收工作的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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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在档案局馆职能协调配合上仍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在此仅就档案局业务指导与档案馆接收工作相互协调的问题做粗浅的探讨。一、业务指导工作和档案馆接收工作的相互联系《档案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这是《档案法》赋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力。业务指导就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使这一权力的一种有效方式,也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主要职能。其主要任务是:
作者 霍宏
机构地区 鞍山市档案馆
出处 《兰台内外》 1999年第3期19-20,共2页 Inside and Outside Lan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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