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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民陪审员介入“敌杀死”商标侵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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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两起索赔标的总计达1500万的“敌杀死”商标被侵权案日前一起审结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商标侵权事实成立。“敌杀死”合法使用者一艾格福(天津)有限公司获赔20万元。
作者 白俊良
出处 《广告大观(综合版)》 1999年第4期6-6,共1页 Advertisinc Panor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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