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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农村经济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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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是农村经济的主体,我们要切实赋予并保障农民自主权,唤醒农民主体意识,让农民充分发挥生产经营自主权,面向市场,当家作主,真正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政策要给"权"。在涉农政策措施上必须保障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并积极探索,不断扩大农民主体活动空间范围。
作者 雷长林
机构地区 常山县委
出处 《今日浙江》 1999年第6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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