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 案情简述刘某,男,40岁,农民,单身独居,平素身体健康,1996年11月18日凌晨2时许,在某县一饭馆内餐后与他人发生争执,被他人抓住两上臂用右膝向前撞击其腹部数次,当即腹部疼痛,随后乘车返回本人20余公里外的家里,途中呕吐3次.当日下午7点,步入邻居家中诉说腹痛、口渴难忍,要水喝,饮温开水约300ml后返回自己家中.次日清晨8时许,邻居发现其蜷曲、俯卧在自己卧室内床上已经死亡,即报案.2 检验情况腹部外表无损伤,皮下脂肪及肌层肉眼亦未见损伤改变,打开腹腔见右侧骼窝处积有少量脓液,腹腔内有黄色乳糜样液体及食物残渣360ml.距回盲瓣120cm处回肠壁上有一7cm处不规则破裂口,部分大网膜呈团块状覆盖于破裂口处,裂口周边肠壁浆膜面上有散在的点状片出血.胃及大小肠肠壁未检见溃病病灶.其它脏器均正常.
出处
《刑事技术》
北大核心
1999年第1期11-11,共1页
Forens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