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生活在法律的调控之中,以法律为准绳。但是,法律是什么?当法律沉默不语、含混不清或模棱两可时,它又如何统摄一切呢?对此,人们的回答都诉诸于法律解释。法学家说:"法律是一种阐释性的概念。"政治家说:"法律如果没有法院来阐说和界定其真正含义和实际操作,就是一纸空文。"哲学家说:"法律不是摆在这儿供历史性的理解,而是要通过被解释变得具体有效。"马克思说:"法官的责任是当法律运用到个别场合时。
出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1999年第1期198-203,共6页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