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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基层民主建设 推行村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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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农村开展村民自治,是在农村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中诞生的政治形式和管理方式。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这是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真正民主,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作者 杨长春
机构地区 宜兴市民政局
出处 《江南论坛》 1999年第2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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