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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创换房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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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天津房改部门结合实际,大胆创新,于近日将公积金贷款引入了房屋置换业务,使天津职工又一次享受到房改带来的实惠。据了解,此举为全国首创。 凡建立住房公积金制二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房屋置换资金不足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出处 《中国房地产业》 1999年第11期52-52,共1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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