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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要求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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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建设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出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16号文件精神,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档案工作的通知。 通知说,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强调基础设施项目,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工程质量状况,不仅关系到国家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项目档案工作,所有建设项目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项目档案管理单位和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对失职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
作者 蔺迎春
出处 《中国房地产业》 1999年第4期15-15,共1页 China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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