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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存款新利率规定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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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1998年12月7日利率调整后,中国人民银行对通知存款的有关期限利率作出了补充规定:"从12月21日起,对新存人的通知存款,取消原计息档次,无论单位存款还是个人存款,均统一按照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即一天和七天两个档次,计付利息。"但该项规定的实施却在商业银行间引起了较大的争议和反响,究其原因。
作者 崔东
出处 《现代金融》 1999年第3期39-39,共1页 Contemporary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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