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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兑异地取款业务应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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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储蓄通存通兑业务作为商业银行的一项业务已日益普及,在使用过程中极大地方便了顾客,但显露出一些不利于提高银行经营效益方面的问题。一、资金计划调度难度加大。通兑业务在实践过程中往往是取款业务多于存款业务,取款业务要占到业务量的80%,而且金额普遍较大,现金的流动呈现出无序性,难以捉摸,给计划部门的资金调度工作带来相当的难度。二、对现代金融结算手段带来较大冲击,流失大量手续费收入。由于通存通兑业务办理的快捷性和免费的特性,使许多单位会计人员回避采用银行汇票、汇兑等手续要求严格、收费的结算方式而改为提现业务,然后采取通存通兑方式,这样一来,银行就流失了一笔可观的手续费收入;另一方面,单位对公存款进入储蓄存款后,变为公款私存,银行也就无法对企业的资金进行监督。三、通存通兑业务的免费办理增加了银行较多的邮电费支出。一些不必通兑的业务也往往因为银行的联网功能而办理通兑,多支出邮电费。因此,笔者建议:储蓄通兑业务实行最高限额制和最低收费起点制,即规定异地取款一天以内超过一定数额就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作者 王志
出处 《现代金融》 1999年第6期41-41,共1页 Contemporary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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